2007年6月27日 星期三

我是智障兒


白痴到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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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昨晚還沉醉在找到腳踏車的歡喜當中

不知不覺就12點

12點也很乖的就去睡

鬧鐘設七點

手機也是設七點

入睡後

再次醒來已是鬧鐘響起的時候

太陽已經照進房間

整個很陽光

打開電風扇繼續睡

心想離八點還久的勒

然後智障的我

在八點半接到電話

一通電話驚醒夢中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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亭亭:麥扣~你不考憲法喔?

我:不要(半夢半醒之間智障的回答)

亭亭:不要?

我:什麼?!(完全清醒了)現在幾點?

亭亭:八點半

我:靠.我要考試啦~我睡過頭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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騎著我的鐵馬

在勤益大道上

我沒有超速

然後在停腳踏車的地方

我猶豫要不要鎖車

要不要鎖?

要不要鎖?

到底要不要鎖啦?

我還是鎖了

然後就去考試

大概已經八點40分

前天花五元印來的筆記

連看都沒看

我何必呢?

有看就有分阿

我是智障

寫不出來就算了

交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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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得知統計被當了

超開心的阿

老師是公平的

學期成績:37分



統計統計

不用再記

我被當了

GOO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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題外話

改了又改

改了又改

阿是夠了沒

還是要改

不能不改

有錯當改

知錯能改

乖小孩

GOO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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